崔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培养“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关于“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一是将乡村建设工匠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定义、具体任务、主要职业方向。加强工匠精神宣传推广。指导各地开展工匠技能大赛。组织工匠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展演活动,充分展现工匠的风采。结合印发现代宜居农房典型案例,同步宣传推广优秀工匠队伍。二是注重培育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鼓励引导“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组建施工班组、合作社、合伙制企业等,推动工匠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三是畅通工匠的晋升渠道。组织编制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标准,明确从业要求、等级设定、考核和评价等,于2024年2月正式发布。指导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委托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工匠职业等级认定工作,考核合格者按规定享受技能人才各项待遇,充分激发工匠主动学习、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关于“开展工匠技能培训”
一是组织专家编制工匠培训大纲和通用教材,其中包含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培训教材。指导各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探索建立工匠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工匠每3年至少轮训1次。二是指导各地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和社会化培训机构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平台。充实师资力量,培养一支相对稳定的工匠培训教师队伍。鼓励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技师、高级技师参与培训授课,以“师带徒”方式传授技艺。三是按照我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万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一般培训基础上,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各地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培训一批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乡村建设业务骨干,带动乡村建设工匠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截至2024年5月,各地累计培训乡村建设工匠37万余名,其中“乡村建设带头工匠”86188名。
三、关于“强化政策体系保障”
2023年12月,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5号),明确了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和保障政策。一是鼓励各类返乡人才从事工匠职业,引导经培训合格的工匠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房节能改造以及农房安全日常巡查等工作,拓展就业渠道。二是建立工匠信用评价体系,包括工匠基本信息、培训情况、工程业绩、等级认定、奖罚情况、信用评级,也包括由工匠组建的施工班组、合作社和合伙制企业等工匠队伍情况,积极引导建房农户选择信誉良好的工匠建房。三是加强工匠权益保障,支持各地依法依规成立工匠行业协会,为工匠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工作,优化课程设计,强化师资培训,定期对培训效果开展检查评估,培育扎根乡村、服务农民的工匠队伍,为提高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