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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绵竹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工情况

索  引  号:510683-2024-014989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12-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住建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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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根据《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德建发〔2024〕173号),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须在今年底前全面开工,年底竣工90%,2025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其中,2024年下达绵竹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4户。

二、工作要求

(一)在任务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等具体确定分类分档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并根据自身财力适当加大投入。积极鼓励支持通过新建重建方式,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保障。采取维修加固方式改造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3〕207 号)明确的“维修加固原则上户均不高于5000 元”规定执行。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5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每月对开工、竣工及资金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测。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国库存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可结合实际,分阶段按比例或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项资金月度监测范围。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省、市两级部门将视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警示约谈等,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1〕20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2〕262号)有关工作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抓紧推进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地将改造信息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在今年底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四)严格落实政策保障,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8”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领〔2024〕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川建直机党发〔2024〕69号)要求,在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紧盯关键环节,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效。要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将新增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不漏一户;要严把政策关,严禁将不符合条件对象的纳入改造范围;要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改造后农房质量安全,并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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