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鉴于当前灾情已基本稳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月17日14时00分终止四川省自然灾害三级救助应急响应。
特此通知。
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救灾生产
/
工作信息
/
工作信息
/ 正文
索 引 号:510683-2025-001756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2-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应急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宜宾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鉴于当前灾情已基本稳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月17日14时00分终止四川省自然灾害三级救助应急响应。
特此通知。
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