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劳动者;有转移就业意愿但尚未实现的农村劳动者。
二、办理单位:所在镇(街道)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0838-6901503
四、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五、申请材料:
(一)《绵竹市失业人员登记表》3份;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3份;
(三)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四)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提供学历证书或学校肄业证明;
(五)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六)原个体经营业主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七)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服务大厅出具的终止就业证明;
(八)失地无业农民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有关证明或所在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林地)流转证明;
(九)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就业安置的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退出现役证明;
(十)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十一)城镇常住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须提供居住证、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