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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索  引  号:510683-2024-00525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1-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人社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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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材料

1.高校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表

2.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享受低保/身有残疾的证明材料;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4.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5.特困人员证明材料;

6.学生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高校申请,高校初审后报当地就业管理机构核准,就业管理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高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各高校划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

0838-62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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