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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索  引  号:510683-2024-00526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5-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人社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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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城镇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城镇居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县(市、区)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员:1.大龄人员;2.残疾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4.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办理单位:所在镇(街道)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0838-6901503

四、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五、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3份;

(二)《绵竹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3份;

(三)本人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份;

(四)本人近期31寸免冠照片;

(五)残疾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六)低收入家庭人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七)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八)城镇常住人员,还应提供居住证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1 年以上的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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