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我市内高校在读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成功创办实体。
二、办理单位:创办实体所在镇(街道)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0838-6900045
四、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申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表》1份、一寸证件照片1张;
(二)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非全日制大学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仅毕业生提供)1份;
(四)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六)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材料1份;
(七)创业实体经营场地租赁合同1份;
(八)创业实体经营场地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或村(社区)证明1份;
(九)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人1份;
(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