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10时30分,成都天与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姜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S216遵道路口时,装载的生物质渣遗撒污染公路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成都天与地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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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83-2023-013992
文 号:
发布时间:2023-11-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交通局
关 键 词:交通运输 综合执法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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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10时30分,成都天与地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姜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S216遵道路口时,装载的生物质渣遗撒污染公路路面。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成都天与地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