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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510683-2023-01014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2-06-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乡村振兴局 关  键  词:绵竹市 脱贫 人口 监测 外出 务工 工交 交通 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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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290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励我市脱贫人口内生动力,促进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减轻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支出,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全市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且有申报意愿的外出务工人员。若整户为五保户、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为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或在校学生则不纳入奖补对象。

同一人当年只能享受一次交通补助。

二、资金来源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项目相关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绵竹市乡村振兴局

项目监管单位:绵竹市财政局、绵竹市人社局、绵竹市交通局

项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奖补标准

(一)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从当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30日在四川省外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且每月务工超过10天,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年。

(二)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从当年9月30日至次年9月30日在四川省内德阳市外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且每月务工超过10天,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300元/人·年。

五、奖补程序

(一)申请补助。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不落一户。由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户)根据自身实际,自愿规范申报,申报时需填写《绵竹市XX年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若在外无法填写则可由委托人填写,由村委会收集汇总。

(二)资料审核。村委会负责对脱贫户(含监测户)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并签字,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流程上报拨付资金。

(三)拨付资金。各镇(街道)填写《绵竹市XX镇(街道)XX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附件2),在每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提交市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按程序拨款、补助到户。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保障脱贫家庭(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工作有力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等要各司其职。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积极配合,确保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交通补助政策兑现到位。

(二)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全面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的重要意义,让广大脱贫人口(含监测户)人人知晓。

(三)资料归档。由各镇(街道)负责,以村为单位,做好外出务工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档案资料包括申请表、交通补助花名册和公示公告等资料。

(四)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脱贫户追回资金、停止拨付,对项目奖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实施。

附件:1.绵竹市XX年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

补助申请表

2.绵竹市XX镇(街道)XX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户) 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

附件1

绵竹市XX年脱贫人口(含监测户)

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申请类别

⃞四川省内德阳市外⃞四川省外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务工地址

X省X市(州、旗)X县(市、区)X乡(镇、街道)X村(社区)

外出务工就业情况

本人是X镇(街道)X村(社区)X组村民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外务工。

我对以上情况的真实性承诺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绵竹市XX镇(街道)XX年度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花名册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镇(街道)

村(社区)

务工收入

务工地点

奖补金额(元)

申请人银行卡号

开户行

备注

经办人:镇(街道)分管领导: 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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