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10时50分,当事人刘某驾驶拖拉机在绵竹市白酒工业园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刘某1.责令当事人刘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180元整(大写: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城市综合执法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
/ 正文
索 引 号:510683-2023-01502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3-11-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2023年10月23日10时50分,当事人刘某驾驶拖拉机在绵竹市白酒工业园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刘某1.责令当事人刘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180元整(大写: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