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绵竹市住建局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中发现,绵竹市老旧小区(迎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施工单位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土石方作业,绵竹市住建局对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应急措施的行为开展调查和证据收集,于2023年12月28日将前期调查和收集的有关线索形成移送材料,移交至我局,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应急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鹏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立即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