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配给管理 / 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批 / 正文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索  引  号:510683-2025-008232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8-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住建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1、事项名称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2、申办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提供原件);

2.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登记表;

3.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在线下窗口委托代办时提供);

5.婚姻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6.家庭(个人)财产证明(名下有房、车提供,包括但不限房产证明、合同、车辆保单、购买凭证等);

7.家庭(个人)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流水等);

8.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

9.学历证明新就业无房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0.优先、特殊人员(例如工匠、劳模、消防等)证明材料;

11.其他证明材料。

14项为主申请材料,其中第24项材料只涉及在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申请人填写后扫描为电子材料一并上传)。其余材料由各地根据本地公租房相关政策确定。

3、服务对象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

4、行使层级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一件事服务”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栏办理。

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办理。具体受理窗口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

申请人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查询审核进度、审核结果。

6、监督评价

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办事体验等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反映问题由对应业务部门限期核实、整改反馈。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