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2、申办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提供原件);
2.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登记表;
3.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在线下窗口委托代办时提供);
5.婚姻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6.家庭(个人)财产证明(名下有房、车提供,包括但不限房产证明、合同、车辆保单、购买凭证等);
7.家庭(个人)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流水等);
8.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
9.学历证明(新就业无房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0.优先、特殊人员(例如工匠、劳模、消防等)证明材料;
11.其他证明材料。
1—4项为主申请材料,其中第2、4项材料只涉及在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申请人填写后扫描为电子材料一并上传)。其余材料由各地根据本地公租房相关政策确定。
3、服务对象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
4、行使层级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办理渠道
线上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一件事服务”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栏办理。
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办理。具体受理窗口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
申请人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查询审核进度、审核结果。
6、监督评价
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办事体验等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反映问题由对应业务部门限期核实、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