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绵竹市新就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上面各项信息并要求所在单位或公司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2、 需开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户主及本人那一页均需复印),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提交复印件,核查原件。由申请人书面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一份(并写明相关情况以及申请公租房的原因,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写上申请时间)。
3、 需开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提交复印件,核查原件。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到绵竹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自有产权商品房产(住房、商业房、商铺门面房) 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每人均需开具此项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
5、 申请人的婚姻现状登记信息证明(已结婚人员出具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已离婚人员出具离婚证复印件);单身未结婚人员(已满法定结婚年龄)本人写一份单身承诺书。
6、 申请人出具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签订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社局或组织部进编文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或单位新进人员在岗工作证明)。
7、 申请人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票据或个人缴纳社保账户信息单,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8、 申请人开具所在单位或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
9、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公司为其填写申请人承租公租房的担保书(承诺书)并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0、申请人及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填写新就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此协议一式三份,住保所一份,申请人一份,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一份,每份都需住保所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按指印,用工单位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
11、大学生新就业人员需开具申请人的大中专以上学历(学位)证明或相关的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且毕业未满5年(毕业证、学位证)。
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公司公产房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
(新就业人员用工单位实际办公注册所在地:为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内和二环路以内的企事业单位用工人员)。
二、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限在本地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 填写绵竹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上面各项信息并要求所在单位或公司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2、 需开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户主及本人那一页均需复印),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提交复印件,核查原件。由申请人书面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一份(并写明相关情况以及申请公租房的原因,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写上申请时间)。
3、 需开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提交复印件,核查原件。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到绵竹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自有产权商品房产(住房、商业房、商铺门面房) 信息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每人均需开具此项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
5、 申请人的婚姻现状登记信息证明(已结婚人员出具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已离婚人员出具离婚证复印件);单身未结婚人员(已满法定结婚年龄)本人写一份单身承诺书。
6、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开具本人的月工资收入情况证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除开应扣除的相关保险费用等的实领工资加上奖金、考核等),并加盖单位、公司公章);低保人员须出具低保证明或低保证,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或未就业、失业人员需开具相关收入情况证明(相关村、社区、乡镇开具或失业登记证);未成年人儿童(学生证或在校学生证明)、幼儿无需提供,已成年但还在校读书的人员提供本人学生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2023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需低于3046元。
7、 申请人出具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签订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人社局或组织部进编文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或单位新进人员在岗工作证明)。
8、 申请人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票据或个人缴纳社保账户信息单,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需已连续在绵竹市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9、 申请人开具所在单位或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
10、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公司为其填写申请人承租公租房的担保书(承诺书)并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1、申请人及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填写外来务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此协议一式三份,住保所一份,申请人一份,所在用工单位或公司一份,每份都需住保所加盖公章,申请人签字按指印,用工单位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写上负责人联系电话)。
12、外来务工人员为单身人士申请的需年满18周岁或与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共同申请方可,已年满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外来务工人员不予申请,已达退休年龄,已不符合申请条件。
1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公司公产房证明(未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子女的)。
(外来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实际办公注册所在地:为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内和二环路以内的企事业单位用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