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绵竹市域内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二、设定依据
《绵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竹府办〔2021〕93号)
三、服务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绵竹市域内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市规划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申请条件
(一)城镇一般申请户:
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1、具有我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我市居住满3年;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婚申请人及父母、已婚申请人配偶双方及子女,下同)在我市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房屋和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二)新就业申请户:
在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内就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向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人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3、申请人在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内就业(用人单位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本人已在绵竹市缴纳社会保险金;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房屋和其他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外来务工申请户:
户籍在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外,但在城市规划区内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向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人在绵竹市城市规划区内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本人已在绵竹市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市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房屋和其他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
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绵竹市城区范围内已办理登记或网签备案的住房(含商业门面)。
五、申请材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申请户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 收原件1份 | 需到户籍所在社区(街道办)领取 |
2 | 书面申请书 | 收原件1份 | |
3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
4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现状证明 | 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原件1份 | |
5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 收原件1份 | |
6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开具 |
7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公司房屋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核实开具 |
8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具有无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记录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政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开具 |
9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无车辆登记信息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公安派出所(车管所)核实开具 |
10 | 市住建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
新就业申请户
1 | 绵竹市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领取 |
2 | 书面申请书 | 收原件1份 | |
3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
4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具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 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开具 |
5 | 申请人婚姻现状证明 | 收原件或复印件1份 | |
6 | 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且为签订1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 |
7 | 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收原件或复印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打印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
8 | 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 收复印件1份 | 需加盖就业单位或公司公章 |
9 | 用工单位出具承诺书、补充协议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领取 |
10 | 申请人学历证明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
11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具有无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记录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开具 |
12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公司房屋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核实开具 |
13 | 市住建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
外来务工申请户
1 | 绵竹市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领取 |
2 | 书面申请书 | 收原件1份 | |
3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
4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具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商业门面) 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开具 |
5 | 申请人的婚姻现状证明 | 收原件或复印件1份 | |
6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 | 收原件1份 | 由所在用工单位或相关部门核实开具 |
7 | 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且为签订1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 |
8 | 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收原件或复印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局窗口打印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
9 | 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 收复印件1份 | 需加盖就业单位或公司公章 |
10 | 用工单位出具承诺书、补充协议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领取 |
11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开具有无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记录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开具 |
13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绵竹市瑞祥房产公司房屋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绵竹市瑞祥房产有限公司核实开具 |
14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无车辆登记信息证明 | 收原件1份 | 需到公安派出所(车管所)核实开具 |
15 | 市住建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
六、办理流程
开始--申请--受理--办结--完成。
七、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八、办理时间
开始申请工作的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00
九、办理地点
绵竹市通汇路78号 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
十、办理网址
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59.225.209.96
十一、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6901637
监督投诉电话:0838-6904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