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安全生产 / 依法行政 / 行政处罚 / 正文

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04.05”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索  引  号:510683-2024-005584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5-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应急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5月15日,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德安委〔2021〕16号),由绵竹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了由绵竹市应急管理局、绵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的事故督导评估组,评估组对2023年9月4日结案的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04.05”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进行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导评估。

(二)《事故调查报告》关于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

1、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事故风险辨识不到位,未将皮带运输机不停机进行清扫作业的风险纳入安全风险辨识,无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的规定;未保证从业人员彭**在上岗作业前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达到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绵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

2.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廖**。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落实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在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中未将皮带运输机不停机进行清扫作业的风险纳入安全风险辨识,未及时消除相应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廖**应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廖**2022年年收入为379730.33元,建议由绵竹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

(2)彭**。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压滤岗位皮运机巡检员,在交接班期间巡检作业时未按照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12.2.5.2维护、维修、清理积料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控制柜上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识牌,只有经修理、作业人员的具体联系确认后才能开车。”的要求先断电停机再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彭**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对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追究行政责任。

(三)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四川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应当实事求是总结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持续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对老员工、新入岗、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宣贯教育,规范明细岗位作业流程,加强对生产作业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安排专人对安全教育培训实效进行再检查,杜绝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促进员工人人懂安全、守章纪。

(二)以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健全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切实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构建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全体员工,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听取职工工会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针对性隐患防范整改措施。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措施落实工作,按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开展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强化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与实际执行不一致等问题。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