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应急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81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应急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4〕18号的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本次动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共25项:其中:新增行政处罚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变更行政奖励1项;合并行政处罚5项;取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4项。动态调整的行政权力权责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1.绵竹市应急管理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
2.绵竹市应急管理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