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1—12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12月,全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12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7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起、3人、3人,分别下降11.1%、30%、75%;与2020年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减少0起、0人、1人,分别下降0%、0%、50%。其中:道路运输1起,建筑施工3起,工贸4起(详见图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图1:各镇(街道)1—12月事故情况占比图
二、2021年我市生产安全事故与全德阳市情况对比
(一)事故总量情况2021年,全德阳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4起,死亡49人,受伤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29.9%、35.5%、78.8%,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10%、9.3%、63.2%。我市发生事故8起,死亡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居全德阳市第三位、并列第二位,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11.1%、30.0%,下降幅度分别低于全德阳市18.8、5.5个百分点;与2020年相比持平。2021年,全省发生较大事故25起,死亡93人,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情况一是道路运输业,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分别高于全德阳市11.6、33.3个百分点;二是是建筑业,我市事故起数同比上升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幅度均高于全德阳市事;三是工贸行业,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上升幅度分别低于全德阳市26.3、57.1个百分点。
三、安全生产特点分析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近几年相比持续稳定下降(详见图2);2021年,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19年相比减少1起、3人,与2020年持平,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部分高危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成效较好,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有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少2、3人,同比下降66.7%,100%;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农林牧渔等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近三年均值分别下降7.7%、19.2%。经过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大程度地防范和遏制了事故发生,实现了“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少数行业领域事故仍呈易发多发势头。工贸、建筑施工事故总量偏大,事故控制情况与全省水平有一定差距。工贸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50%、57.1%;建筑施工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37.5%、42.9%,较2020年均分别上升100%;对工贸、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较突出。从导致事故的原因看,今年全市发生的8起事故均不同程度存在“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情况。从事故类型分布情况看,在2021年全市发生的事故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三个事故类型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5%和85.7%。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体系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等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统筹谋划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还将迎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前谋划和全力抓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精准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安委会和安办督查、巡查、考核、约谈、警示、通报等职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从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管理。
2.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研究把握安全风险防控规律特点,突出矿山、危化、消防、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造成极为严重后果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控。要督促企业依法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3.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整治落地见效。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最终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查”“回头看”,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但未整改完成的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挂图作战。要巩固深化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并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4.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发扬“四铁”精神,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综合运用行刑衔接、警示约谈、集中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严查重处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安全守法经营
5.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严格按“四不放过”要求,从严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确保将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7.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努力做到既要管住,更要管好;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救援基础保障能力;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结合冬季和春节期间事故特点,扎实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大会战,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特别是城市燃气、冶金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三带三查”“四不两直”和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要提前落实好春节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产复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统筹安排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深化冬春火灾防控,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春节期间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切实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春节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禁应急值班脱岗、漏岗、擅自顶岗行为。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备战,时刻处于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或事故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实施及时、科学、有效的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和时效要求,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确保信息通畅、及时、准确、有效,坚决杜绝漏报、瞒报、信息倒灌等情况发生。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