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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510683-2022-000511 文  号: 发布时间:2022-01-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关  键  词:绵竹市 公安局 2021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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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绵竹市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6202652)。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不仅抓牢面上工作,又突出重点,促进了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全年在政府网上主动公开429条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二是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各单位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务网站、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办事指南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满足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保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和川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警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绵竹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是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我局始终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力求迅速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坚持公开的信息的客观真实。针对信息系统更新不久,部分信息尚未完善的情况,我局严格要求信息录入人员,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内容,调整信息格式,强调规范化公开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266

行政强制

16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01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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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的数量需进一步增加。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的客观和真实。同时,加强对窗口部门的教育培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增加公开数量。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做好信息公开,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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