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绵竹市财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绵竹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6905325)。
2019年,绵竹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年共公开信息362条。严格依法依规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按照五公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019年,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会议上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对照财政牵头任务,及时制发《绵竹市财政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
(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把《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职工学习例会的学习内容,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的相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绵竹市财政局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绵竹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操作规程等。
(三)加强督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口,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将检查结果纳入各股室(中心)年度考核。制定了严格的内部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各股室(中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和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虽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个别股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平时信息量较少,年底突击撰写信息发布。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水平,推动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和培训,牢固树立公开观念,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工作理念贯彻到工作中,切实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努力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撰写更多有价值的财政信息。
(三)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按照《预算法》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督促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且公开内容要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绵竹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