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 / 市级部门 / 正文

2019年绵竹市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510683-2020-010614 文  号: 发布时间:2020-01-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999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一、总体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水利局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绵竹市水利局采取多种措施,安排专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绵竹市水利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6202182,电子邮箱:mzsl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0条。其中发布工作信息68条、发布通知文件、概况信息10条、发布财政信息5条、其他信息27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有些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具体,个别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积极开展有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情况及统计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