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市林长:王 宏 耿垣合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有效遏制乱捕(采)滥猎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林长要以林长制工作为总抓手,坚决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护意识。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根据巡查监测和群众反映,全市猎捕野生动物、采挖贩卖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各级林长要深刻认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迅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护管控。深化“林长+”协作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协同合作,各镇(街道)、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国有林草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联合做好野生动植物的巡护管护工作。特别要关注秋冬季候鸟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域的巡护工作,确保野生动物繁殖、迁徙季节的安全。要加强对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和引导,督促指导其科学防护,避免随意架设网具等方式造成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误伤误捕。要高度关注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舆情事件,积极主动防控化解负面影响。
三、深化联防联控,加强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开展美丽四川“保护生态2024”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从捕(采)、买卖到食的全链条管控。强化行政处罚和行刑衔接,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侦办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不敢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风险防控,落实疫源疫病监测。各级林长、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常态化,加强应急值守,提升末端发现能力,做到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要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植物生长环境巡护监测,一旦发现野生动植物异常死亡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样品的采集、送检和无害化处理、除治工作。要积极推进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入侵物统筹防控工作,特别关注鸟类重要栖息地和主要迁飞通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切实做好候鸟禽流感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广泛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各级林长、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带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网页宣传等新媒体途径,普及推广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识别和防治救治等知识,提高人们识别及防控能力。加大对法律法规、重点名录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植物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的合作,组织开展“护飞行动”,倡导文明观鸟,严控“诱拍行为”,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