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3〕106号)要求,按照《绵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相关规定,我市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零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减少污染物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级相关部门每天15点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至绵竹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联系人:陈华;联系方式:13628108176)。
附件: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绵竹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臭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一、纳入减排管理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要求执行停、限产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全社会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绵竹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绵竹高新区、德阿产业园,各镇(街道)
二、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全天24小时房屋修缮、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市政设施和道桥防腐维护、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业、道路沥青铺设、人行道护栏、道路交通隔离栏、道路标线和标识以及广告等的涂装或翻新(绿色标杆工地及应急抢险工程除外)等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施工工序停止作业。每日20:00—次日8:00施工工地土石方(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三及以下的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应急抢险工程作业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的除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三、全市范围内:每日8:00—20:00沥青搅拌企业停止生产。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四、绵竹市区货车、黄标车禁行区域:每日20: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沥青混合料拌合车通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和新能源车,并配套有沥青烟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的除外)。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机动车检测机构停止重型柴油车检测。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绵竹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
五、全市范围内:全天24小时汽修企业停止调漆、喷漆、烤漆等作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六、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禁止每日8:00—20:00油罐车卸油作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紫岩街道、剑南街道、孝德镇
八、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行道树、公园景观绿化、绿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喷洒农药停止作业。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九、全市范围内: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时长和频次。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十、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每日8:00—20:00增加道路洒水和高空雾炮喷淋频次(避开早晚高峰作业)。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