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已经林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林长:王 宏 耿垣合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和新时代美丽德阳建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各级林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22年市林长制全体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督促指导责任区域落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任务,着力推动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一、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以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构,下达任务清单,落实配套制度。健全林草资源信息收集与通报工作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二、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绵竹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认真履行巡林职责,通过明查暗访、调研指导、座谈交流、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作为巡林重点,增加巡林频次。
三、培育发展森林草原资源。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划定生态用地,实施森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持续巩固营造林及封山育林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着力开展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持续推进储备林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特色林草产业,推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推动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四、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督查。聚焦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发现问题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严肃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违规建设等行为。
五、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防火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加强火情早期处置力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科学安全高效扑救火灾,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
六、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严格检疫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调运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抓好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等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病虫害给森林草原资源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