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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绵竹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83-2025-010426 文  号:竹府办〔2025〕39号 发布时间:2025-08-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发改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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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绵竹高新区管委会、德阿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编制和实施好“十五五”规划,对绵竹持续实施“三五三三”发展思路,实现 2035 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高质量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决定成立绵竹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人:刁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开业   市发改局局长

李沅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员:刘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兴龙   市委社会工作部常务副部长

    市委目标办副主任

曹淞宇   绵竹高新区发改统计局局长

    德阿园产发局局长

    市经科局局长

陈黎明   市教体局局长

陈建雄   市公安局政委

蔡发兵   市民政局局长

邱隆春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邓建华   市人社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绵竹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汉旺镇党委书记

王素云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杨和安   市水利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广济镇党委书记

    市文旅局局长

    市卫健局局长

黄代松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钟定鹏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国栋   市统计局局长

    市医保局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市商务和经济局局长

    市酒类发展局局长

叶朝阳   紫岩街道办事处主任

    剑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汉旺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娅轩   孝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富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振强   新市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荣杰   九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燕琴   广济镇人民政府镇长

    麓棠镇人民政府镇长

    什地镇人民政府镇长

贺进飞   玉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彬裕   清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同时牵头负责统筹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高质量编制工作和专项规划编制体系制定工作,并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十五五”规划体系。

工作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范围,作为临时性工作专班,相关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工作机制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规划编制时间节点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

1.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围绕省级“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参照省、德阳市前期研究课题,结合绵竹实际,确定前期研究课题及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围绕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

2.持续谋划争取“四个重大”。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积极谋划储备拟纳入国省市“十五五”规划重点内容,形成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工程、重大政策清单。持续统筹推动各成员单位与上对接,争取更多绵竹内容纳入上级各项规划。

3.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结合前期课题研究成果报告,衔接省、德阳市“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绵竹“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征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

4.确定“十五五”专项规划体系。市发改局牵头,收集各成员单位“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需求,衔接上级专项规划设置情况,结合绵竹实际,确定绵竹“十五五”专项规划体系,并按程序审签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第二阶段:2025年8月至10月,组织开展《规划框架》研究及绵竹市委《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起草

1.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市发改局牵头,市级各部门配合,全面总结评估各领域“十四五”完成情况,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报告。

2.起草形成“十五五”《规划框架》。在《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起草形成绵竹市“十五五”《规划框架》。

3.起草绵竹市委《关于制定“十五五”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市委政研室牵头,结合德阳市委《建议》,形成绵竹市委《建议》,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审议。

(三)第三阶段:2025年9月至12月,研究起草《规划纲要》并进行衔接审议。

1.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在《规划框架》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建议》,研究起草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并持续修改完善。

2.开展规划论证衔接审议和发布。《规划纲要》(草案)经过专家论证,并与上级《规划纲要》衔接论证后,按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根据人代会审查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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