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绵竹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 日
绵竹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
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的决策部署,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加快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预警信息入库、线索摸排核实、对象评审认定、帮扶跟踪监测”四统一工作机制,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基本,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政策为重点,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标准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评价体系,真正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逐步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以下简称“两项政策”)在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上衔接并轨,进一步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和程序,实现低收入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精准识别。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以人为本,就宽就高”原则,综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核算标准,共同会商制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范围、家庭收入核算方式、家庭支出扣减办法、家庭财产、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范围及办法,统一核算标准,并通过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所有申请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对象进行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核对。
(二)整合优化帮扶政策资源,形成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体系,提高帮扶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常态化政策“渐进”、阶段性措施“渐退”的思路,深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措施,教体、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医保等职能部门根据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救助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三)建立健全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规模性返贫。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线上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同步开展线上监测。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动态监测预警功能,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队伍作用,经常性入户走访、主动发现、及时掌握辖区群众遇困情况,定期开展排查,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的接线和值守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需求,提高为民纾困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方法
(一)整合工作队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落实市“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统筹协调,统一调度,整合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部门帮扶等力量,共同开展低收入人口走访排查、主动发现、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确认以及预警信息核实等工作。
(二)合并服务窗口。汇聚民政、农业农村工作力量,成立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民政、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民政、农业农村工作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街道)“两项制度”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统一设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窗口,明确具体经办人员、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提供代办服务,通过“一窗通办”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三)精确认定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属于低收入人口的范畴,在过渡期内,暂保持低收入人口6类人群,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除其他困难人员外的5类人群分别按照民政、农业农村部门的现行规定进行确认;其他困难人员是指家庭经济状况暂不符合前5类认定条件,但存在重大困难的家庭,由各镇(街道)审核确认后按程序报市民政局会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一事一议”进行认定。
(四)规范认定流程。低收入人口审核认定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办理、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机制,由镇(街道)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受理各类低收入人口的申请。对于申请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的,由镇(街道)工作专班办公室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分别按照四川省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相应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并同步启动防止返贫监测识别程序。对于农户自主申报、村组网格监测、部门风险推送、集中排查发现的有返贫风险的农户,启动防止返贫监测识别程序。镇(街道)工作专班办公室推送的申请救助、返贫风险人员名单,市民政局要及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出具核对报告。镇(街道)初审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属于民政救助对象转由市民政局审核确认,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转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定。
(五)建立闭环机制。按照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救助、结果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及时将低收入人口医疗、教体、住房、饮水、就业和产业帮扶等需求信息推送市级相关部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度反馈救助帮扶信息,建立“一户(人)一条救助链”,形成“一张幸福清单”。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基层调研,在充分学习借鉴各地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绵竹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二)探索实践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安排“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有关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对文件精神、救助帮扶政策、办理流程等进行解读和培训,常态化开展指导试点,深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提升“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推动转化为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充分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的融合运用和常态长效,进一步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有效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风险。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专班要加强工作调度,提供政策指导和督促推进。市民政局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联络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研究优化工作举措、调整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任务。
(三)压实部门责任。强化“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任务落实和责任追究,建立常态化的指导、监督机制,跟踪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成效。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教体、财政、人社、住建、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加强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具体工作举措,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大力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