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绵竹市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5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分别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办。市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绵竹市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绵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精准落实防范措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本质安全
(一)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推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产业园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市委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产业园区分工负责〕
(二)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产业园区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紧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高质量谋划包装项目,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智改数转”,提升各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履职尽责,压实安全责任
(三)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全链条责任闭环落实管理办法、《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德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绵竹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修订完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德阳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诊断反馈的重大事故隐患,分管行业的市领导要实地查看整改情况,并将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市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计划内。〔市安办牵头,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有关产业园区分工负责〕
(四)压实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完善各专业委员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激励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资金、人员等保障力度;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持续发挥群众举报、社会监督作用,统筹用好群防群治力量,筑牢安全共治根基。〔各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产业园区分工负责〕
三、强化治本攻坚,加强隐患整治
(六)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锚定“2025年底前有效控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目标,推动各行业领域出台治本攻坚硬措施,接续推进“十一大行动”,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等两项重点任务和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情况,推动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确保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企业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安抚善后工作。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
(八)持续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持续纠治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商务和经济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推动提升矿山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的《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以及四川省安委会印发的《四川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及配套制度》,强力推进“八条硬措施”落地落实。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实施普查成果“一张图”管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持续推进矿山企业升级改造,提升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系统性风险。持续实施陆上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外包施工作业管理,全力防范井控安全风险,严格陆上天然气企业零散天然气回收安全监管。(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配合上级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深化硝酸铵、过氧化氢、合成氨、氯气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场景建设应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特殊作业管理、人员定位和化工园区承包商管理等场景功能融合应用。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提升改造,实施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加快间歇或半间歇式硝化工艺、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淘汰退出(市应急局牵头,市经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认定和安全管理,推动化工园区“一园一策”整治提升;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违法“小化工”;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审管衔接;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自然资源局、绵竹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提升,强化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从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整合、清退一批“小散弱”企业。开展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巩固“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成效。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评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和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推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严格燃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巡线员、配送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督促按规定进行日常巡线和入户安检。落实燃气相关产品认证(CCC)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推动将免费为65岁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
(十二)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执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用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绵竹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国网绵竹供电公司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省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电气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实施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深化“蜀安·焊”“德安焊”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广运用,做好机制建立、宣传发动等工作,严防动火作业漏管失控。〔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督促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录入四川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格在建工程建筑保温材料全过程管控,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冻库等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和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市住建局牵头,市经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严守道路交通、铁路安全防线。扎实开展全市平安道路建设,结合货运源头、货车主要途经道路研究制定绵竹市道路交通整改提升方案,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市道安办牵头,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车。开展针对性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系列专项整治,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道路防护栏建设。深入排查整治高速公路桥梁、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和防洪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铁路线路封闭、道路建设和道口拆并改,大力推广设置自然灾害、异物侵限、周界入侵等监测报警系统。(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开展从业人员实操技能培训,聚焦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监管管理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工贸、特种设备、文博等行业领域监管质效。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高发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重点地区帮扶指导,强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白酒行业全覆盖专家会诊,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聚力实施安全生产“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完成高危企业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推行高风险企业“一企一档”,指导企业精准辨识、有效管控较大以上风险(市应急局牵头,市经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经济局、市酒类发展局等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持续加强电梯、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等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展文物古建筑、重点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治理监管〔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文旅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查拖拉机违规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变型拖拉机清零后续监管(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常态化监测管控病险水库等重大安全风险,落实落细安全防范管控措施(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市经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指导服务,精准监管执法
(十八)同步开展精准执法和指导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结合实际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广“互联网+执法”、告知式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严禁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有关部门每季度公布典型执法案例。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托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专业力量,常态化赴企业开展“监管+专家”指导服务(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制度,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选拔聘任等工作,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政府服务体系,依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服务,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及末梢治理水平(市应急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事故调查,严格考核问效
(十九)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刚性落实“四不放过”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运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结果,对事故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对规律性问题进行预警,发挥统计参谋助手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市安办牵头负责,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持续推进有奖举报公告牌、“吹哨人”、举报奖励等制度,大力推广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定期公布举报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管理。(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高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权威性。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优化指标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考核结果运用和约谈提醒,督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有关产业园区提升抓安全促发展能力和水平,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运用“两书一函”,加强曝光警示教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市安办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层基础
(二十二)筑牢科技兴安底座支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探索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矿山、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陆上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及城市生命线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积极应用“蜀安”安全管理大数据平台,突出各领域的问题“找出来、管起来”,建立健全直达基层末端的工作闭环及各方参与治理体系。(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绿氢、醇基燃料等行业“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指导乡镇(街道)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推动消防力量下沉,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建好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探索推动防消联勤。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并逐步实施消火栓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志愿消防服务。强化“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管理,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功能作用(市财政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绵竹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之间有效衔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强化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市经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以及金属冶炼、仓储、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文物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发改局、市经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上级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培训考试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公众教育产品开发。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不断强化事故警示宣传,推动在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结合“一月一主题”安排,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巩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