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规范市本级应急物资调拨、回收程序,现将《绵竹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印发你们,凡市本级应急物资调拨照此办法执行。同时,原《绵竹市市本级应急物资调拨、领用及回收办法(试行)》(竹应急〔2021〕29号)废止。
附件:1.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申请表
2.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审批单
3.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通知单
4.绵竹市应急物资出库单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绵竹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提升全市灾害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高效调运相关物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省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德阳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和《绵竹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程所说应急物资是指生活类救灾物资。
第三条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各受灾地区应优先动用本级储备和申请使用前置物资,受灾地区本级储备及市级前置物资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可申请市级应急储备物资。
第四条 市级调拨应急物资由受灾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灾情和需求,向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应急局相关股室(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动用决策建议,填报调拨审批单。报请市应急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向受灾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书面调拨通知,及时调拨物资。
紧急情况下,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可先行电话申请领用物资,后补充办理手续。
第五条 应急物资调拨通知应包含接收单位和地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接收方及调拨方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要严格物资出库手续,物资出库时需填写出库单,并做好出库登记;物资发运方和承运方要认真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受灾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凭借调拨通知单联系市应急局调拨人做好物资接收准备,组织对调拨应急物资进行清点和验收,核对出库物资后确认签字,并向市应急局反馈出库单回执联。
若调拨的应急物资发生数量或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故意破坏、损毁、倒卖、丢弃应急物资。
第八条 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应急局应及时收集调拨应急物资目的地沿途交通、通讯等情况,应急物资接收单位据情向市应急局反馈沿途情况;道路不畅时,市应急局应积极协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予以解决。
第九条 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调拨应急物资发生的装卸和运输等费用由应急物资接收单位承担。
第十条 按照“专物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受灾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发放和回收工作,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截留私分,要健全物资发放台账。
市应急局要跟进救灾物资发放、使用、回收处置等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 救灾结束后,除发放给受灾群众个人的防寒服、棉大衣、棉被、毛巾被、折叠床、家庭照明灯等救灾物资外,其他公共救灾物资均需回收处置。
使用后可回收利用的物资按要求经清洗、晾晒、清点、整理、打包后,根据地方需求可作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救灾物资存储。
第十二条 我市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市应急局开展生活救助调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申请表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因 需要,现申请调拨市级应急物资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审批单
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根据 需要,决定向 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股室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附件3
绵竹市应急物资调拨通知单
:
根据 (审批单编号),同意向 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和接收工作,并按要求管理和使用。
调拨人: 接收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接收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件一式两份,分别由市应急局、接收单位留存
附件4
绵竹市应急物资出库单(存根)
出库单位(盖章):绵竹市应急管理局 年 月 日 编号: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 量 |
调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绵竹市应急物资出库单(回执单)
接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 量 |
调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存根由接收单位留存,回执单返回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