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竹府发〔2017〕6号)规定,经第十九届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含安居住房)上市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我市经适房不同区位和具体位置,2024年我市经适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
(一)汉旺片区“民福香山花园”、“弘扬馨嘉苑”和“香山花园” 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1664元/㎡。
(二)市东郊“昊华家园”和“蔚泉新村”经适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2435元/㎡。
(三)市东郊“旌湖苑”经适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2185元/㎡。
(四)粮食局“民心小区”经适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2153元/㎡。
(五)“东汽竹苑”经适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为2696元/㎡。
(六)弘扬安居苑、实验中学银杏公寓等经适房于四川省住建厅等9部门《关于贯彻〈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川建发〔2008〕4号)下发前购买,土地收益缴纳按照《四川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汉旺片区修建的“民福香山花园”、“弘扬馨嘉苑”和“香山花园”经适房确定的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已经包含申购时挂账的利息及部分利润27.26元/㎡、划拨土地价款247元/㎡和减免的税金71.01元/㎡等费用。上市交易时不再补缴以上3项费用。
三、计算价差时,经适房购买和上市单价均按小区平均单价进行计算,即:“民福香山花园”、“弘扬馨嘉苑”和“香山花园”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066元/㎡;“昊华家园”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300元/㎡;“蔚泉新村”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560.62元/㎡;“旌湖苑”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211元/㎡;粮食局“民心小区”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547.04元/㎡;“东汽竹苑”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为1191元/㎡。2017年底后未按原政府(企业)定价新购的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以合同单价为准。计算公式为:
补缴的土地收益总价=(确定的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90%-该小区经适房平均购买单价)×50%×房屋面积。
四、以上公布的平均交易单价为2024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同类地段同时期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单价,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至通知发布之日参照本通知执行。以后年度平均交易单价于每年初由市住建局、发改局发布。
五、经适房上市交易办理流程:
(一)在市住建局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通汇路78号)领取填写《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转移登记审批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出让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经适房买卖合同(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房屋所有权证》能证明购买已满5年,可不再递交买卖合同);
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其他必要材料(如:公证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
(二)在政务中心D区一楼地政地籍管理所打印不动产宗地实地查看记录表和宗地图,并提交下列资料:
1.出让人身份证(验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验原件)。
(三)在政务中心B区三楼市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窗口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手续,补缴土地收益并提交下列资料:
1.领取并填写申请书(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宗地图(原件);
5.绵竹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转移登记审批表;
6.其他必要材料(如:公证书、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
(四)政务中心D区一楼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