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绵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相关要求,深刻汲取遂宁市蓬溪县“10·28”隧道事故和近年来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全省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川安委〔2023〕26号)《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安委〔2023〕26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市在建隧道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和责任分工
全市所有在建的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市政工程隧道和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其中,市交通局负责在建公路隧道,市发改局负责在建铁路隧道和抽水蓄能电站隧道,市住建局负责在建城市市政工程隧道(含S11线),市水利局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隧道。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隧道关键工序或工序调整施工前核查验收制度,落实关键工序施工前的参建各方审查责任,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及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对作业班组的穿透式管理,施工现场监理监督检查工作,隧道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隧道门禁系统安装及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情况;地质超前预报和监管量测开展情况;洞内动火作业管理,通风管理是否规范;依法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安全风险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管控行为等。
(二)现场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洞口高陡边仰坡是否按设计要求开挖和加固防护;是否按要求监测边仰坡变形或变形超出规定值;是否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超前并采取措施处置;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开挖工法,安全步距超出要求,隧道作业面未配备警报、通信装置等情况;是否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型作业机械;复杂地质隧道发生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地质灾害后是否采取加强设计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程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防灾措施;是否开展在建工程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工程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或因作业施工产生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是否编制完善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或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在紧急情况下是否有明确避险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场所等。
(四)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市级有关部门要全覆盖梳理检查本行业领域在建隧道工程,建立工作台账。
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所有在建隧道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照重点检查清单(附件1)逐项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市安委会成立督导检查组(附件2),对我市在建隧道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通报抽查检查情况,切实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和行业监管实际,迅速组织排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检查、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作统筹。各有关行业部门要从“条”上推动专项检查走深走实,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力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各镇(街道)要从“块”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采取有效方案,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及时交办建设单位,并向市安办报备,严格督促被检查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不定期深入现场开展暗查暗访,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执法,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动真碰硬,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群死群伤的,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市安办要充分运用“两书一函”等工作制度,适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提醒、警示、敦促、约谈。
(四)认真查漏补缺,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坚持督导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切实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隧道施工企业、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管理模式的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即日起,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所有在建隧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含在建隧道工程台账),市安委会督导组将于11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有关情况将汇总报德阳市安办。
联系人:周顺,联系电话:13158762038。
附件:1.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2.市级督导检查工作组名单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各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德阳市委市政府和绵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相关要求,深刻汲取遂宁市蓬溪县“10·28”隧道事故和近年来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按照《全省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川安委〔2023〕26号)《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安委〔2023〕26号)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市在建隧道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和责任分工
全市所有在建的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城市市政工程隧道和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其中,市交通局负责在建公路隧道,市发改局负责在建铁路隧道和抽水蓄能电站隧道,市住建局负责在建城市市政工程隧道(含S11线),市水利局负责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隧道。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隧道关键工序或工序调整施工前核查验收制度,落实关键工序施工前的参建各方审查责任,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及相应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对作业班组的穿透式管理,施工现场监理监督检查工作,隧道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隧道门禁系统安装及进出洞人员登记管理情况;地质超前预报和监管量测开展情况;洞内动火作业管理,通风管理是否规范;依法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安全风险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以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管控行为等。
(二)现场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洞口高陡边仰坡是否按设计要求开挖和加固防护;是否按要求监测边仰坡变形或变形超出规定值;是否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超前并采取措施处置;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开挖工法,安全步距超出要求,隧道作业面未配备警报、通信装置等情况;是否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防爆型作业机械;复杂地质隧道发生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地质灾害后是否采取加强设计措施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程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防灾措施;是否开展在建工程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工程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或因作业施工产生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是否编制完善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或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在紧急情况下是否有明确避险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场所等。
(四)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市级有关部门要全覆盖梳理检查本行业领域在建隧道工程,建立工作台账。
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所有在建隧道工程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照重点检查清单(附件1)逐项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市安委会成立督导检查组(附件2),对我市在建隧道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通报抽查检查情况,切实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和行业监管实际,迅速组织排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检查、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作统筹。各有关行业部门要从“条”上推动专项检查走深走实,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力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各镇(街道)要从“块”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采取有效方案,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及时交办建设单位,并向市安办报备,严格督促被检查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不定期深入现场开展暗查暗访,及时组织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执法,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动真碰硬,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群死群伤的,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市安办要充分运用“两书一函”等工作制度,适时对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提醒、警示、敦促、约谈。
(四)认真查漏补缺,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坚持督导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切实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隧道施工企业、隧道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管理模式的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各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即日起,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所有在建隧道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含在建隧道工程台账),市安委会督导组将于11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有关情况将汇总报德阳市安办。
附件:1.隧道工程安全专项检查清单
2.市级督导检查工作组名单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