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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83-2023-011268 文  号:竹安办〔2023〕40号 发布时间:2023-09-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应急局 关  键  词:绵竹市 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 印发 举一反三 做好 国务院 安委会 检查组 暗访 整改方案 的通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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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举一反三,抓好贯彻落实。

绵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2023年8月16日至17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对德阳市全市范围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三阶段督查暗访,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16家企业(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46项。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五组来川开展第三阶段督导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的紧急通知》(川安办函〔2023〕11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来川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三阶段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的通报》(川安办函〔2023〕111号)和《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德安办〔2023〕4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对照查摆、自查自纠,坚持从突出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共性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改内容

(一)切实解决工作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个别行业部门专项方案内容与上级部门基本完全相同,没有结合辖区实际,深入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措施。个别行业部门在落实省市进一步的安排部署时,未按要求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个别行业部门上报的隐患数量前后不一致。个别行业部门填报隐患资料与现场实际状况不符。

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省、市决策部署。

2.认真对照《德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德安委〔2023〕4号)和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

3.举一反三,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查漏补缺,未开展到位的工作要找准原因,拿出对策,迅速落实。

4.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细致核实、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整改、处罚等相关数据。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

(二)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深不细、企业自查自改质量不高等问题。部分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制度内容空泛,无针对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用“两张皮”,甚至未建立相关制度。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漠视问题隐患排查,存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对隐患熟视无睹,不按要求整改,甚至不整改。部分企业未按照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要求对隐患进行有效分级分类。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安全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持续发力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

3.鼓励企业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4.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内部举报奖励、班组“晨会”等相关机制。

5.加强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全方位排查整治,加强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整治危险作业审批不严、关键岗位人员无证和未经培训上岗、设施设备未检带病作业等问题。

6.排查整治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

7.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摸清找准本单位重大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问题隐患“双报告”制度,及时公示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9.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总结评估,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10.进一步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合规的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切实解决问题隐患整改未闭环、举一反三不到位问题。部分企业无隐患处理情况记录、问题隐患闭环销号不到位、隐患整改前后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仅整改指出部位的问题,未举一反三整改同类其他部位问题。个别行业部门未对明查暗访督导时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立案并下发整改指令、未现场核实企业是否整改闭环。

整改措施:

1.深刻汲取近期事故、典型事故教训,认真分析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来川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对照查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是否存在类似问题隐患,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进一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走深走实。

2.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抓行为违法、深挖管理违法,严格实行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对工作落实有差距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切实解决对企业的帮扶质量不高问题。部分行业部门督导服务力度不够,开展安全检查不深不细,未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纠、整改闭环。个别行业部门督导检查不深不实,对同一企业的多次检查均未发现企业显而易见的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1.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尤其是对国、省、市反馈问题隐患以及本级本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持续做好精准帮扶,强化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深化“喊醒”“教会”意识能力提升行动,区分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两个层面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3.积极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

4.对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公示。

5.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和广度,加强对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的宣传解读,确保问题隐患能识别、有人改、会整改。

6.加大对《绵竹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力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内部举报奖励,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和企业员工“吹哨人”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切实解决特殊作业监管乏力问题。部分企业特种设备不按要求月检年检、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对作业前危险性辨识不清晰,对作业流程中风险控制不严格。

整改措施:

1.持续采用“拉网式”“针对性”方式摸清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底数。

2.持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3.严厉查处不持证、持假证、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企业严格实行上限处罚、“一案双罚”等措施。

4.持续发力加大对非法违法特殊作业的曝光力度。

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整改方案(即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端正态度,敢于认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标准要求,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3年8月28日至9月10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规范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格按照进度推进整改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项,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轻重缓急分步推进,严格落实整改过程安全防范、验收、销号等闭环管理。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3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全面梳理总结整改情况,及时查漏补缺。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严格落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细化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按时整改销号。要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强安2023”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秩序持续平稳。

(二)完善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辖区和部门实际,主动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通过问题整改,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监管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补齐安全生产短板,努力推动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层台阶。

(三)及时报送信息。市安办将对各部门的整改工作开展动态督查指导,推动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共性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整改工作总结分别于9月1日前、9月23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电子档和PDF盖章件)报送市安办。

附件:1.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五组来川开展第三阶段督导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的紧急通知

2.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五综合检查组来川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三阶段督查暗访发现问题的通报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认真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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