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所有绵竹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快点看过来!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2〕66号)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2023年一般人员个人缴费标准
1.成年居民:第一档435元/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人,补充医疗保险85元/人),第二档535元/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50元/人,补充医疗保险85元/人),居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自愿选择档次、险种参保缴费。
2.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缴费标准:380元/人(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人,补充医疗保险30元/人)。
(二)2023年特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
1.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被征地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5·12”地震遇难学生家长,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特困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标准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大中专(职)院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4.孤儿: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5.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大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
6.已稳定脱贫人口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大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
7.残疾等级三四级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定额资助;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大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的60%给予定额资助。
以上定额资助特殊人员个人自费部分自行缴费。由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员,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延期以最新文件为准);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将有6个月待遇观察期(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和连续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断职工医保,在三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除外)。
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仍由特殊人群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保,分类造册办理参保登记,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其本人按照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办理缴费业务。主管部门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根据政府全额资助人数、个人已按规定缴费的定额资助人数及资助标准,按规定向财政申请资助资金并划转至医保基金收入户。
特困人员由政府按第一档全额资助参保,根据自身需求若按第二档参保,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升档缴费。
三、部门职责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核实、宣传、参保、缴费等工作。
(一)医保局负责制定并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权益记录业务经办流程;负责按照税务部门推送的征缴信息做好参保人权益记录;负责指导辖区内镇、街道、社区、村做好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变更、查询工作;负责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工作考核。
(二)税务局负责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建立便捷缴费方式;组织开展缴费程序和缴费方式宣传和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代征单位做好征收、上缴、核对、汇总等工作;协助开展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和经办服务管理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居民基本医保征收工作考核。
(三)财政局按规定将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资金和补助个人缴费部分的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到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四)教育局负责“5·12”遇难学生家长信息核实及报送,按规定向财政申请代缴补助资金;组织和督促学校开展在校学生参保缴费。
(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等部门分别负责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计生特别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1-4级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认定;各主管部门应分类建立特殊人群台账,做好特殊人群参保信息收集,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特殊人员参保,并根据医保局比对核准后的参保数据作为向财政申请代缴补助资金的依据。
(六)各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内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宣传、组织、征收工作;负责本区域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负责本区域居民医保基础信息变更、修改、报送等工作;负责向上级经办机构汇总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七)承担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外包服务的中国人寿绵竹市支公司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好协理员业务培训,做好一般人员信息录入,协助做好特殊人员的身份比对和缴费动员,安排驻校代表及时对接学校,协助配合各镇(街道)、学校开展保费征收入库和催缴工作。及时收集并反馈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于每周五向市医保局、税务局报送参保缴费进展情况。
四、缴费方式及渠道
(一)银行缴费方式。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直接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税务部门委托的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等银行直接办理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二维码扫码、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业务。
(二)学校社区村(组)代收方式。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代收。城乡居民缴费人可由所属社区、村代收。代收代办单位集中收缴医疗保险费后,按税务部门资金解缴管理要求,及时传递缴费信息、汇缴入库。
(三)税务征收方式。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四)其他缴费方式。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各镇(街道)、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协调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确保辖区内居民参保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市级相关部门应100%完成特殊人群参保;确保在2022年12月底集中参保期结束前完成全部工作,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加强宣传。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参保缴费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抓好典型宣传,以点带面,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宣传,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把工作做深、做细,让未参保人员全面了解医保政策和参保意义,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
(三)及时反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四)费款解缴。费款代收单位应于收取款的当日或次日存入代缴单位指定银行账号汇总解缴费款。
(五)开具缴费凭据。缴费人通过各代收单位(学校、镇街道、社区村组)缴费的,各代收单位应为缴费人开具税务部门统一格式的《社会保险费代收凭证》。
(六)定时公示。各镇(街道)要将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信息通过公开方式定期公示,深入开展整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乱象等工作。
(七)检查督导。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督导小组,在2022年10月—12月开展参保工作督导并通报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绵竹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