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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

索  引  号:510683-2025-006929 文  号:竹府办〔2025〕24号 发布时间:2025-05-0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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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德阳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促进全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要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事项范围主要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集中发布《绵竹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不得违规新增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要严格按清单事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强制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服务,不得强制申请人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结果作为行政审批要件。

《通知》提出,要加强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应用。按照“开放、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申请人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购买中介服务,鼓励使用社会性资金的申请人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购买中介服务;开展中介超市服务质量评价、数据分析、风险预警,开展失信标记、实施信用奖惩。

《通知》明确,要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各类中介机构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常态化监管,开展“红顶中介”整治工作;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管理,将中介服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中介服务公开透明、科学监管;三是,中介服务事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垄断、恶意低价竞争等违法行为;四是,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息公开、区域评估、投诉反馈“三项机制”;六是,要促进公平竞争,推动中介机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加大对服务能力弱的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和支持更多中介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

《通知》对有关具体工作进行了细致说明。同《通知》一起印发的还有绵竹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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