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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绵竹市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索  引  号:510683-2025-002334 文  号:竹民发〔2025〕13号 发布时间:2025-02-2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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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2222日,四川省民政厅新修订印发了《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

二、文件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农村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绵竹市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个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为总则指出了本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了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暂行办法》第二部分内容为收入管理规定敬老院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专项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规定了敬老院的各项收入管理方式。

暂行办法》第三部分内容是支出管理一是规定敬老院财务人员配置和职责。二是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用途和老人零用钱标准三是公建民营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规定四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于特困供养金监督。五是敬老院运行维护费支出。六是专项收入支出。七是经营收入支出。八是其他收入支出。九是严格禁止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经费使用内容。十是要求确保支出事项真实、票据合法合规、审批流程严密、核算科学合理。

暂行办法》第四部分内容是老人财务代管规定了敬老院代管老人个人财物的流程和代管要求、代管期限、严格禁止的代管金使用方式和使用内容

暂行办法》第五部分内容是资产管理规定了敬老院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清查盘点。镇(街道)财政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敬老院清算

暂行办法》第部分内容是物资采购和管理规定敬老院物资采购流程、采购要求、储存管理要求。仓库管理制度分为仓库管理、分类存储、定期盘点、物资分发。

暂行办法》第部分内容是财务监督一是敬老院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二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三是市民政局应加强敬老院财务检查和监督。

暂行办法》第部分内容是附则规定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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