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必要性
是搞好水土保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水土保持是基本国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涉及子孙后代的利益;水土保持是一项长期性、公益性、群众性、综合性工作,见效周期长,与其他较易出政绩的工作相比往往被忽视。
二、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三十七条规定: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在禁止开垦陡坡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
三、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为五点,提出了全市坡度在25度以上陡坡地面积和分布情况。对在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分别提出了应当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对违反公告规定的,提出了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