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竹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的必要性
预算部门(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市对预算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选择使用三方机构以及开展必要的管理缺乏统一要求,所以为进一步引导、规范和监督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缺乏统一管理制度的问题,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川财规〔2022〕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第三方机构: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向我市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等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主体(以下统称委托方)提供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的组织。
(二)绩效管理服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是指第三方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按照委托方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为委托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活动提供人员、技术和智力等方面支持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委托事项:预算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内容:
1.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
2.绩效评价结果复核;
3.本部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
4.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5.其他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工作。
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内容:
1.财政重点绩效评估和重点绩效目标审核;
2.绩效运行重点监控;
3.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或重点评价结果复核;
4.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制定;
5.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课题研究;
6.其他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工作。
(四)机构选择:委托方根据委托事项的性质和特点采取全权委托或部分委托、单独委托或多家委托等方式,并根据不同委托方式界定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定位和责任分担。
(五)机构管理: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预算绩效结果涉及的信息资料负有保护信息安全的义务。未经委托方及财政部门同意,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公开预算绩效结果涉及的相关文档资料。
(六)工作保障:委托方应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及时对第三方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对工作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协议)、追究违约责任;对存在违背职业操守,违反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