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绵竹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部门联合审批和并联审批,绵竹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绵竹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对《实施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15日,该决定正式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改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2014年2月10日,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实现省、市、县联合联网审批和跨区域并联审批。健全审批监督,落实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部门联合审批和并联审批,2016年7月28日绵竹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绵竹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竹府办[2016]46号)。
二、《实施办法》的总体构想
《实施办法》立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两个决定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减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着力突出三个方面要求:一是借鉴试点市、县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各类审批事项进行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创新举措。二是以“减、并、放”为抓手,坚持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三是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多、环节多、要求多、时间长”等问题,提出“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举措,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要求和评价监督考核问责、附则等七章。
第一章总则共4条,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坚持原则、执行过程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
第二章联合踏勘共2条,对联合踏勘下了定义,同时对联合踏勘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分为申请、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结果反馈五个环节。
第三章联合图审共3条,对联合图审内容作了规定,规定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对联合图审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分为申报、受理、预审、组织、审查五个环节。
第四章联合竣工验收共5条,对联合竣工验收作定义,规定各单位工作职责,联合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同时对联合竣工验收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分为验收准备、验收申请、受理、联合验收预备会议、联合验收会议、印发纪要、复验七个环节;最后规定了符合验收备案的条件。
第五章要求和评价共4条,对工作和纪律要求、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作了规定,同时对工作过程中的廉洁纪律作了规定,最后对服务评价作出要求。
第六章监督考核问责共5条,对三个联合工作中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问责机制的启动,纪律处分作出具体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3条,具体规定了生效时间,解释权的归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