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见附表)。本通告中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绵竹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批意见通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批意见 | 备注 |
1 | 四川风临左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申请延续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1、部分职称人员身份证上传不符合要求; 2、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