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时间:2025年6月24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绵竹市剑南街道南京大道一段511号-51号2楼204室(仲裁庭二),申请人:张剑,被申请人:南充市川红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方万军,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等;
2、开庭时间:2025年6月2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绵竹市剑南街道南京大道一段511号-51号2楼204室(仲裁庭二),申请人:谢春梅,被申请人:绵竹市仟坤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案由: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索 引 号:510683-2025-005471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6-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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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庭时间:2025年6月24日09时30分,开庭地点:绵竹市剑南街道南京大道一段511号-51号2楼204室(仲裁庭二),申请人:张剑,被申请人:南充市川红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方万军,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等;
2、开庭时间:2025年6月2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绵竹市剑南街道南京大道一段511号-51号2楼204室(仲裁庭二),申请人:谢春梅,被申请人:绵竹市仟坤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案由:确认劳动关系解除。
绵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