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毕业季,以下是为同学们整理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问题答疑:
一问、高校毕业生档案应该往哪里转递?
答: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具有相应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二问、高校毕业后需要到现场办理手续吗?
答:从2023年起,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三问、如何查询四川省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档案到档情况?
答: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通过“联系我们”、“到档查询”等功能查询。因整理档案需要时间,未查询到档案信息的毕业生可电话查询。
四问、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禁止将就业单位填写为档案保管机构;
3、高校要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五问、高校毕业生档案退档常见问题:
答:1.没有按照毕业生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导致退档;
案例:将就业去向为国有企业的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将不完整的成套材料归档导致材料退回或退档;
案例:高校将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处于发展阶段的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
3.没有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相关规定制作毕业生档案材料导致退档;
案例:《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盖毕业院校公章、成绩单使用复印件、授予学士学位证明不盖章等。
4.将不属于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的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导致材料退回或退档。
案例:将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其他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按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归入毕业生档案,发展过程中的其他材料应由党组织保管。
绵竹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如下:
档案接收单位(人):绵竹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四川省德阳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
联系电话:0838-621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