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全力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围绕“促进工业稳定提升”“力促服务业稳健发展”“加快建筑业增产增效”“推动农业增产增效”“以工代赈”五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与各行业相关的奖励补贴政策,全力推动我市2025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
因政策将于2025年2月初印发,为了鼓励各行业开好局起好步,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共14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于2025年1月8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信函地址: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市发改局4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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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绵竹市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推动2025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政策措施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绵竹市抓好重点领域经济运行工作
推动2025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德阳市《推动全市2025年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树立大抓经济导向,全力实现绵竹市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特制定下列政策措施。
一、促进工业稳定提升
(一)实施“蓝鲸倍增”企业“开门红”贡献激励。对我市一季度释放产能,工业经济总量贡献突出、增速较高的重点工业企业(以德阳最新认定的“蓝鲸倍增”和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为准)给予奖励。对一季度工业经济总量同比净增量排名前5的重点企业给予每户企业领导班子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工业经济总量同比净增量排名6—10位的重点企业,给予每户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省市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资金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名额顺延)
(二)实施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开门红”激励。加大工业企业生产指导服务力度,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提质增效。对德阳市新认定的重点工业企业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其他工业企业,按照一季度营业收入贡献率给予阶梯奖励,给予排名前10的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单品销售冠军,对规上工业企业主打产品一季度单品营业收入超500万元且同比增幅15%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省市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资金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三)实施工业企业节假日加班激励。对在春节(除夕至正月十五)加班生产且一季度工业经济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支付加班工资总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四)加大工业企业用电补贴。对在2025年一季度正常生产、用电量在3万千瓦时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同期用电量的规上工业企业(供电企业除外)给予用电补贴。对企业在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排名前15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贴;对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排15名以外的企业,对用电增量部分按照每度电0.05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对在2024年一季度没有用电量数据的企业,以2025年一季度用电量的80%为基数)。
(五)加大工业企业用气补贴。对在2025年一季度正常生产、天然气用气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同期用气量的规上工业企业(供气企业除外)给予用气补贴。对企业在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排名前15的,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贴;对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排15名以外的企业,对用气增量部分按照每立方米0.1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对在2024年一季度没有用气量数据的企业,以2025年一季度用气量的80%为基数)。
(六)实施工业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在2025年一季度正常生产,并在一季度新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完成放贷(不含借新还旧行为)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一季度工业经济总量贡献占比和新签订流动资金贷款额分梯度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七)实施工业企业订单激励。对一季度新签订单合同总额高于300万元,且一季度产值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新签订单合同总额净增量分梯度给予每户企业领导班子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额外给予每户企业领导班子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额外给予每户企业领导班子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具备多个资质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可重复享受额外奖补)。
(八)实施新入规企业贡献激励。对2024年实现新入规并在2025年一季度贡献工业经济总量且同比增幅20%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享受新入规政策以外,按照工业经济总量贡献占比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省市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以及新建项目,在2025年一季度升规入统并贡献工业经济总量的企业除享受新入规政策外,再给予每户企业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实施工业项目投资促进激励。对一季度投资的工业项目,根据其是否列入省市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及实际投资额,分梯度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开工的省市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分梯度给予每个项目领导班子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实现竣工投产的省市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分梯度给予每个项目领导班子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部门:市经科局
二、力促服务业稳健发展
(十)实施上限升规激励
1.支持企业月度入统。对商贸或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在2025年6月30日前月度申报并新增入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批发业、餐饮业、住宿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奖励标准为20万元,零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奖励标准为30万元。
2.鼓励数据归集入统。对2025年6月30日前,商圈、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含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等转型升级,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首次达到规模并升规入统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一次性激励。其中:2000万元—5000万元给予20万元激励;5000万元—1亿元给予30万元激励;1亿元以上给予50万元激励。对民宿行业采取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升规入统的运营企业(含个体),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十一)实施扩大经营激励。对上限升规超过12个月的企业,2025年1-6月销售额(营业额)在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且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达到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对 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进出口总额大于 500 万元或2024年新增的外贸企业,在2025 年 1-3 月期间进出口总额同比增加值大于100万元的,分别对进出口增加值前5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依次为 20 万元、16 万元、12 万元、7 万元、5 万元。
(十三)实施消费促进活动激励
1.支持消费场景打造。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含商贸、文化、体育、娱乐等类型)的企业,经费投入在10万元以上、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根据活动性质给予主办单位投入资金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发放政府消费券。通过平台企业发放2025年元旦春节消费券700万元,促进汽车、商超、住宿、餐饮和文化体育娱乐行业消费,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
牵头部门:市商务和经济局
三、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十四)支持房地产劳动报酬提升。对在 2025 年一季度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增速达 20%、30%、40%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 万元、4 万元、6 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五)支持商品房销售。对2025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达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开发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4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支持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对2025年一季度办理预售面积超3万平方米的开发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四、推动农业稳产增收
(十七)鼓励稳定蔬菜生产。支持农业经理人充分开发整合销售渠道资源,带动本地蔬菜产品销售。对一个年度内销售鲜活蔬菜及其加工产品折算面积达2000亩(其中带动销售面积1000亩以上)的农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十八)鼓励稳定生猪生产。鼓励生猪规模养殖场在1季度内及时补栏,一季度内在绵竹市外调入仔猪达500头(含)以上,且在绵竹市内饲养至出栏的规模场,给予一次性奖补。根据调运数量,按500头、1000头、2000头以上设置梯次补助标准,补贴资金不超过50元/头,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十九)鼓励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进设施渔业建设。在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的同时,保障人民生活对健康水产品的需求,促进绵竹市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场和设施渔业给予奖励扶持。新建标准化池塘养殖面积达100亩(含)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达2000平方米(含)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500亩(含)以上的业主,分别给予40万元奖励资金。
(二十)鼓励做优特色产业。对保护开发本地优势特色品种,或引进和示范特色农业新品种,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投资额达5万元且示范面积在20亩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限额10万元。
(二十一)鼓励养殖基地改造提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猪、肉牛、水产标准化、现代化、智能化生产提档升级改造,推广绿色环保健康养殖技术,对改造后达到标准化、现代化、智能化的养殖场,一次性给予改造成本30%的补助,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近三年来享受过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可重复享受。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项目以工代赈
(二十二)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纳入农业农村领域、省市县重点工程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在“一卡通”平台发放劳务报酬额度居前5名的项目,给予项目业主及项目责任单位各1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广多个项目的可重复享受。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拟发放劳务报酬额度居德阳市前50名的,可重复享受德阳政策。
牵头部门:市发改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宣传、解释、执行。各牵头部门于2025年X月X日前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资料、流程、时限,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备案。中、省、市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市遵照执行,同一企业、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同类政策以各牵头部门实施细则界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