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推动绵竹市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博士后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129号)、《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博士后引进及博士后平台建设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141号)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4日,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对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博士后奖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一致认为剑南春公司符合博士后奖补发放条件,拟对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引进1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实施奖补(包含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研发期间每人每年10万元(不超过三年)在站资金支持,合计2023年度博士后奖补金额30万元,大写金额:叁拾万元整)。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将具体情况反馈至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8-6901535。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