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将绵竹市2024年中心城区(二环路内,含学府社区,下同)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员子女。
(二)在本市中心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本市户籍流动人员子女。其中:按户籍地址可报读中心城区学校(含天河小学天齐分校)的流动人员子女,不能通过随迁申请就读中心城区其他学校(园)。
二、申请条件
(一)必要条件(需同时满足)
1.持有居住证:随迁生本人持有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日期满半年以上(从预约登记入学当日连续上溯6个月有效),登记地址为中心城区。
2.合法稳定居住:自购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明;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东不动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满半年以上(从预约登记当日连续上溯6个月有效)。自购房、租住房屋地址均应在中心城区以内。
在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无备案登记的住房、非住宅性质的住房信息均不可作为合法稳定居住依据。
3.合法稳定就业: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满半年及以上(从预约登记当日连续上溯6个月有效)。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随迁生法定监护人在绵竹市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半年及以上(从预约登记当日连续上溯6个月有效)。省直管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由其直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二)优先条件
同一批次同等条件下,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优先。
三、申请流程
(一)公布小学、幼儿园余缺学位
5月28日,市教体局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中心城区各小学校(园)余缺学位数。
(二)办理流程
1.预约学位
5月30日9:00—5月31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z.gov.cn)“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入口(该入口在网络预约登记时间段内开通),进行网络预约报名。幼儿、小学根据公布的余缺学位数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园)。初中在中心城区购房的随迁生,可报读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绵竹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城北校区;在绵竹租房的随迁生,可选择报读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绵竹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汉旺校区、绵竹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麓棠校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绵竹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富新校区、绵竹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孝德校区、绵竹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新市校区五所学校中的一所。提交成功后,及时保存并打印《绵竹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以备现场审核查验。请务必按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
2.资格初核
6月2日9:00—18:00,网络预约登记成功的市外户籍随迁生以及本市户籍购房随迁生,到第一志愿学校(园)进行资格审核;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到随迁生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进行资格审核。如网络预约登记信息与现场审核不一致,以现场审核信息为准。
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随迁生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回执须申请入学当月打印。
(2)随迁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随迁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合法有效关系证明。
(3)不动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出租人不动产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营业执照)。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随迁生法定监护人为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3.资格复核
6月3日—6月7日,各镇(街道)、学校(园)将现场审核资料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后,分别由市公安局对居住证(登记回执)信息进行审核,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退役军人身份进行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对社保信息进行审核,各镇(街道)对本市户籍租房随迁生法定监护人租房和就业信息进行审核。
4.调配与安置
符合条件的随迁生分为两个批次依次安置:
随迁生入学安置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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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类别 |
排序方式 |
备注 |
第一批 |
购房 |
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
同一批次内优先安置退役军人子女 |
第二批 |
租房 |
按居住证/登记回执最早登记时间排序 |
(1)小学、幼儿调配安置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有余缺学位的学校(园)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6月11日开展调配安置。
第一志愿申请数未超过该校(园)余缺学位数,按第一志愿录取;第一志愿申请数超过该校余缺学位数,依据“批次优先,志愿循序”原则进行录取。第一、第二志愿均无法安置的随迁生,若中心城区有余缺学位,在下一批次安置前,可结合法定监护人意愿分批次补录;若中心城区余缺学位不足,由市教体局统筹安置到中心城区周边学校、幼儿园就读。
(2)初中调配安置
市教体局按照标准班额配置,在相应学校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生。
5.公布安置结果
6月12日,市教体局在绵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今日绵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安置结果。
6.网络报名与录取
学校(园)组织被调配安置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6月13日—6月14日分别通过“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幼儿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幼儿园入园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小学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初中入学”入口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6月18日录取。
7.确认学位
6月19日,被录取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学校(园),用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进入“省招系统”,点击“去报名报到”,扫描录取学校(园)“二维码”,完成学位确认。凡是没有通过“省招系统”确认学位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幼儿、小学、初中的随迁网络预约登记平台和报名确认学位平台不同,请注意区分。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预约登记及现场审核资料的,不予受理,回户籍地学校(园)就读。
(三)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园)的随迁生,由学校(园)参照本公告办理。
(四)咨询电话:0838-6192020
举报电话:0838-32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