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双方以协议方式转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转让方 | 土地坐落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剩余出让年限 | 受让方 | 成交价格(万元) |
胡晓 | 旌阳区孝泉镇四居委忠孝西街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用地 | 130 | 批发零售61.9年住宅31.9年 | 伍远勇 | 6.01 |
二、该宗地转让双方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