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51次会议材料
绵竹市人民政府
关于绵竹市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绵竹市财政局局长 李启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20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8089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059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97494万元)。2021年3月,根据财政部政府债务限额收回方法和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经省政府同意,收回我市限额4721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05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63万元)。因此2020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经省政府审议调整为343368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485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94831万元)。
2021年4月,经省政府审议,下达我市2021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85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900万元)。截止2021年9月,我市债务限额为391868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551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673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截止2021年9月,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74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为148693万元、专项债务为226292万元),在省政府核定的391868万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三)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
1.新增债券。截止2021年9月,我市新增2021年提前批地方政府债券485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6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1900万元)。
2.安排使用。按照上级财政要求,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新增债券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为:一般债券安排用于绵竹装备制造产业园供电设施新建工程;专项债券安排用于绵竹市高新区绿色发展生物科技城、绵竹市创新创业孵化园加速器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绵竹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项目、绵竹市第六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绵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四)关于再融资债券有关情况
截止9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266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590万元,专项债券7020万元。再融资债券严格用于置换债券的借新还旧,再融资债券不影响地方债务余额,不增加地方债务限额。
二、2021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225600万元。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48688万元,加上级增加下达本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3865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772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上年结余收入减少13万元,相应减少支出预算;省财政厅下达本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600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安排用于绵竹装备制造产业园供电设施新建工程66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248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增加7734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拟调整为4260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55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动为101495万元。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15576万元,加上级增加下达本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37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上级增加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900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安排用于绵竹市高新区绿色发展生物科技城22000万元,绵竹市创新创业孵化园加速器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 3200万元,绵竹市第六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7600万元,绵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00万元,绵竹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项目3100万元,德阿生态经济产业园-九绵生态旅游产业园4期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550万元,相应增加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计增加46187万元。按有关规定,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拟调整为16176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均未发生调整,仍分别为52万元、3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4114万元。因保险费收入增加899万元,利息收入增加7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36万元,调整为15047万元。
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113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81万元,调整为11442万元,本年结余3605万元。
以上是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职责定位,自觉主动将绵竹财政工作置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谋划,切实强化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应对挑战,在抓好增收节支、稳固财政平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绵竹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发展导向,用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抢抓政策机遇,深入分析研究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提早谋划工作和储备项目,围绕我市建设“三高三地”的决策部署,精准发力对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广集合力支撑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巩固减税降费成效,把减税降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事办实办好,进一步提升全市服务企业工作深度广度,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提升财政保障效能,统筹配置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挖掘潜力,聚焦“六稳”“六保”持续发力,为民生保障托底,为市场主体纾困,为区域建设赋能,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民生改善,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高于省平均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创业奖补政策,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先保障和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各阶段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强化公共卫生财政保障体制机制,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政策,推动建设公共卫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兑现养老、医疗、困难群体救助等各项人员提标政策,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加强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用好财政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工具,引导和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全力争创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加快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村级小型公益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财政主要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财政管理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1+N”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初始点和评价结果应用落脚点,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推进电子化支付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五)全方位综合施治,守住财政风险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硬化预算约束,优化财政支出和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强化支出需求论证,把紧支出关口。加强预算执行和会计监督检查,完善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机制,打好“铁算盘”,确保财政运行有序、安全规范。持续提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水平,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有效降低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筑牢库款安全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用好用活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切实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审核,杜绝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