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内容 / 财政预算/决算 / 部门预算 / 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单位(部门)预算 / 正文

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5-00075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1-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麓棠镇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附件3: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字体: 分享:

 

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保障经济建设、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2.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领导人大机构、人民武装等组织的工作,加强对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3.经济发展。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编制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辖区建设管理、重点项目促建、投资立项申报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4.民生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组织实施并优化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公共服务。

    5.平安法治。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法治建设职责。负责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6.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辖区城乡管理,指导村(居)委员会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平台,组织群众和单位参与村(居)委员会建设和管理。承担法律法规、依法授权或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强化党建引领,筑牢党风廉政堡垒。紧密团结在镇党委周围,通过打造党建阵地,开展“优秀”支部创建,提高党组织凝聚力。组织镇村干部赋能培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推动党的建设更有深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的思想堡垒。

    2.疏通阻碍发展堵点,着力抢抓争先赛道。协调多方力量,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麓棠镇的发展清除障碍,推动重点项目工程落地落实,牢牢抓住发展的新机遇、新赛道,实现全镇发展“弯道超车”。

    3.挖掘全镇资源潜力,激活乡村发展动能。依托月季园、麓棠温泉、三溪香茗等旅游资源板块,充分挖掘资源禀赋,全力打造服务旅游的前沿阵地。加大村企携手发展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源动力,让经济增长得到量的突破,农民增收实现质的飞跃。

    4.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完善安全长效机制,强化社会治理。积极创建“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乡镇。采取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升社会各界安全意识。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一支精通理念、善于专研、真抓实干、通力合作的综治维稳队伍,完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优化综治工作质量,做好统筹部署,将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问题根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设有党政机构7个,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麓棠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1303.2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9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03.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3.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安排支出预算13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14万元,占83.5%;项目支出215.09万元,占1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3.2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0.9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3.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62万元、农林水支出407.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3.2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0.9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89万元,4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4万元,占8.31%;卫生健康支出34.55万元,占2.65%;城乡社区支出52.62万元,占4.04%;农林水支出407.58万元,占31.27%;交通运输支出9.16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58.09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89万元,主要用于我镇党政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人大事务支出。其中:人大事务支出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424.9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23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18.12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5万元;宣传事务事业运行支出5.9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7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失业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4.5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7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2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6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52.6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支出。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2.62万元。

   5.农林水支出407.58万元,主要用于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村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及森林防火经费等支出。其中:事业运行46.96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5.7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68.88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76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9.16万元,主要用于公路交通安全与维护。其中:公路养护5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4.1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58.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55.5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68万元、津贴补贴89.13万元、奖金160.13万元、绩效工资4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万元、医疗费7.8万元、住房公积金55.59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医疗费补助6.28万元、生活补助288.68万元。
    公用经费1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24.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8.21万元,福利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预计2025年公务接待量较2024年基本一致。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机关、业务关联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修成本基本无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党政机关通信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燃油费、过路费、保险、车辆保养维修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96万元,增长3.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绵竹市麓棠镇人民政府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人大事务: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指除人大行政运行、人大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厂务公开、工会疗养修养等以外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指除机关服务、事业运行等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公安:指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指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指除文化行政运行、文化机关服务等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指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除城乡社区行政运行、城乡社区机关服务等以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农业:指政府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指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指除农业行政运行、农业机关服务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和草原:指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方面以外的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指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其他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指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公路养护:指公路养护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