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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510683-2025-000575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1-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教体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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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单位概况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2部分     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3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4部分     名词解释

第5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指导性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2.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

3.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大纲和课程计划,指导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

4.负责全市教师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受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的工资待遇、教师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的任免、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方案,监督管理各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合理配置和使用。负责教学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7.代表本级政府行使督政、督学职能,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在贯彻教育法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等方面实施督导。按照教育法规要求对学校工作实施督导。

8.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9.完成市委和市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1、组织推动全市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管理全市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全市重点体育设施建设,推进体育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体育市场发展,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统筹全市体育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体育领域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体育对外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负责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体育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锚定教育强国建设目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系统思维、因地制宜,统筹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区域和学段精准发力,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优化教育布局,稳步提高创新能力,构建同我市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系。

1、党建引领精准发力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持续优化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二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功能效能,健全落实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三是推进基层党建品牌的培育创建,注重从教学一线发展党员,完善双培养机制。四是持续深入施行党建+引领工程,持续实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五是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强化校监委运行机制。六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2、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一是加强绵竹启东两地教育合作,推动两地教体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集团化办学、贯通式培养。以《绵竹市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引,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实施五大工程,引领绵竹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三是加大市管校聘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教育集团内外的有效交流办法,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主动融圈,示范引领。积极推进与成德眉资地区知名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研学合作机制。发挥内生动力,实施名师、名校长成长培养工程。五是切实做好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六是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管理。七是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统筹城乡建设与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八是全力推进五育并举工作。德智体美劳融合发展,创新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九是打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依照《绵竹市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共建共享、相生相容的中高职衔接共同体,形成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3、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进度目标。绵竹市城东初级中学和绵竹市城东小学建设项目开工建设,2025年底实现完成主体框架施工。职业中专学校酿酒工艺与技术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施工。绵竹中学创新教育实践基地项目,南轩中学曲棍球场地、功能室及食堂改扩建项目,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绵竹初级中学改扩建完成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抓紧实施小型工程项目,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收集审核汇总2025-2027年度各学校工程项目,建立各学校小型工程项目库。落实智慧教育,助力教育提质。推动建设绵竹市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实施信息网络和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装备升级改造、实施重点学校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4、紧抓落实民生实事

一是鼓励运动助力健康。深入免费开放各体育场馆,全年开放350天以上,免费接待健身锻炼人数30万人次以上。免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二是做好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为困难学生做好认定工作,继续建好、用好贫困学生信息库。继续做好脱贫户、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三是强化控辍保学。规范学籍管理,与镇(街道)对接,督促建立完善绵竹市2024年适龄儿童入学台账(含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台账)。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返工作。是用好教育经费,向上争取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全力做好教育保障工作。五是发展好体育产业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多功能运动场1处,健身路径24处;多部门联合印发《绵竹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进一步完善体育旅游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体育+赛事”“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等融合发展模式。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731.3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65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教育类建设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11,731.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51.33万元,占99.32%;事业收入80.00万元,占0.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11,73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4万元,占3.93%;项目支出11,269.93万元,占96.0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31.3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657.8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教育类建设资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31.3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161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31.3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657.8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教育类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532.35万元,占9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3万元占0.55%;卫生健康支出22.3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32.55万元占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1,612.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42.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3.43万元、学前教育799.03万元小学教育              800.25万元、初中教育366.00万元、高中教育115.00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032.22万元、特殊学校教育24万元、教师进修10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0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5年预算数为64.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22.3万元,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6.8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2.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2.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来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

2024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46万元,增加6.59%,主要原因是机关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所有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所有预算项目都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如:校园安保工程、红领巾公交、教育教学质量奖、“大手牵小手”活动经费等、南轩中学曲棍球场地项目建设等。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普通高中学费、住校费收入,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收入、招办报名考试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教育部门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预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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