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内容 / 财政预算/决算 / 部门预算 / 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单位(部门)预算 / 正文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5-000377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1-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水利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绵竹市水利局2025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1部分     绵竹市水利局概况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2部分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3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4部分     名词解释

第5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绵竹市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水利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水利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城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和地表水);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年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资源的论证审查;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监测江河、水库水质,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

4.负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政策标准,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村镇供水的行业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村镇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编制村镇供水应急预案,负责村镇饮水安全工作。指导村镇供水、节约用水、采水和管网输水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建设和管理市内的重点水利工程。组织编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招投标监督管理;参与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7.负责全市的江河管理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负责组织编制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负责城乡涉水领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研究制定水利抗旱措施,指导镇供水和农业用水工作,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和改革。

9.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编制审查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

10.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负责水利局职责范围内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11.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境内的水事违法案件;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12.对全市水利行业的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13.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山洪灾害防治。负责指导江河、渠道、水库、水电站、涉河工程等洪水防御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负责指导水利工程水毁的修复。

14.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移民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移民系统信息化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承担移民资金管理、信访维稳等事务性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科技进步和技术推广工作。

16.承办市市民服务中心转办的事项。

17.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持续做好第七水厂的牵头协调工作,积极做好第七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和绵竹市城乡供水项目专项债申报工作。加快推进绵远河、石亭江等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完成绵远河、石亭江、射水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初设工作,争取到射水河311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积极开展20242030年重点实施水利项目中2025年需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水保、环保等工作。完成绵竹市2025年度水美新村建设。督促推进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完成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持续做好水旱灾害风险排查。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早部署、早开展,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在汛前完成防汛物资储备和体系更新、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充分发挥绵竹市防汛雨水情和指挥系统等平台的预警、预报和调度指挥作用,降低受灾风险和因灾损失。加快推动四川省射水河绵竹市防洪治理工程、绵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四川省石亭江绵竹市防洪治理工程和绵远河绵竹市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积极与广济镇、水库建设单位沟通协作,完成绵竹市山洪灾害避险搬迁方案,确保2027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避险搬迁任务。

3.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全力做好项目督促指导工作,确保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活力滨水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幸福河湖样板。以规范履职为着力点,继续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强化履职,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督查考核。

4.加强水保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常态化工作,加强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国家直接报送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建立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对象名录,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工作,调整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持续抓好开发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同时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做到应征尽征。积极推动绵竹市熊猫谷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的落地。持续抓好开发建设项目和生产企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同时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加强与税务局的数据交换,做到应征尽征。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项目谋划,多措并举积极向上争取水土保持项目资金,积极推动绵竹市熊猫谷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的落地,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为全方位推动绵竹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5.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利用技防、物防手段加强对河道砂石,特别是涉水工程砂石用料的监管。严格按照德阳市砂石运营六统一要求,加强对砂石运营企业监管力度,打击非法砂石加工企业,巩固砂石整治工作成效。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水利执法人员及镇(街)赋权工作从事人员法治培训工作,邀请专业律师开展法治讲座,充实执法人员,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逐步推进片区一支队伍管执法,调派我局执法骨干力量,协助、指导赋权镇(街)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权下放顺利过渡。

6.持续抓好移民后扶工作。

持续推进2024年移民后扶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工程质量管理,完善报账资料、加快资金拨付。全力配合做好高景关、金花寺水库工程以及绵竹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做好移民后扶项目规划与储备,积极争取2025年中省项目资金支持。做好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按月审核在册移民情况,按时发放直补资金。做好移民信访稳定工作,化解移民矛盾,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稳控重点人员在当地。

7.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作风效能检查为抓手,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节日,强化提醒监督执纪,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市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绵竹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绵竹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中心、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绵竹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绵竹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中心、绵竹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第二部分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0792.5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89.56万元,主要是因为工程项目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396.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39.21万元,占96.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7.04万元,占3.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1539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36万元,占10.11%;项目支出13839.88万元,占89.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792.5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89.56万元,主要是因为工程项目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39.2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7.0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7.04万元、农林水支出1439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39.2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8891.2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54万元,占1.57%;卫生健康支出80.89万元,占0.55%;农林水支出14393.77万元,占97.00%;住房保障支出131.01万元,占0.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7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8.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6.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工程项目安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项目方案技术评审费、上缴人民渠一处水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857.8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四川省绵竹市石亭江新市镇赵家嘴段防洪治理工程、落实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省管项目、四川省绵竹市射水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主要用于:国管水库(五座)、枢纽站日常维修养护。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前期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沱江上游绵远河石亭江水生态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费、绵竹市移民后期扶持省级重点项目库(玉泉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执法监督(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砂石执法及法规宣传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5年预算数为57.87万元,主要用于:花果白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质保金及养护费用、绵竹市吉祥谷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8.00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水利局大数据河道视频监控升级服务、水资源公报编制费用、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五年复核)。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5年预算数为49.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费、国控水资源监测站点维护、绵竹市水库安全鉴定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4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责任人补助、绵竹市绵远河2024年水毁堤防修复工程、绵竹市防汛雨水情预警与指挥系统项目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抗旱(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应急水源抗旱工程、绵竹市大型灌区末级渠系恢复和配套抗旱工程、绵竹市管网延伸抗旱工程地方配套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25年预算数为9,500.00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2024年度清淤疏浚工程、红岩渠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0.71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2023年生产开发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河湖保洁经费、绵竹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绵竹市柏林电站经费等。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主要用于:绵竹市2025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6.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5.1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5.36%。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和其他单位来我局调研、考察及日常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执勤及公务出行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55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7.0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5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绵竹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79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年初无政府采购项目,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竹市水利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5绵竹市水利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洲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执法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

 

绵竹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1).xlsx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