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
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主要职能。
为在职干部提供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与培训服务,哲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高等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继续教育,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组织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教研、教改工作,培训骨干教师,评价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及教师业务水平,青少年教育研究、组织、管理,指导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社区教育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教育文化传播与服务,主管全市教育技术装备与管理,电化教育设备的配备、管理、推广应用及研讨。
(二)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将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扎实推进教研教改。
2.加强集团办学的指导与推进,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异,有效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在中小学和学前教育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总结,成果汇报。
4.继续加强“双减”工作的推进,特别是作业设计的研究和指导。
5.加强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根据不同学科、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
6.继续坚持教师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这一理念,突出“针对性、实效性”,致力于探索完善构建“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认真落实组织国培、省培、市级培训和全员培训,积极探索国培各项目与我市各类培训的深度融合,力争出成果、显效益、名特色,充分发挥国培的积极影响力,扎实搞好各级各类培训。
7.按照省市2023立项申报要求,把握住2023年四川省德阳市教育科研立项指南关注领域和我市教育的现状,重点打造现代课堂教学改革、乡村教育改革、五育并举、小幼衔接等方面的课题,德育一体化。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730.7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教师退休,新教师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730.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7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7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7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0.7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教师退休,新教师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7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07.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0.7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老教师退休,新教师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07.35万元,占69.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3万元,占14.84%;医疗卫生支出53.30万元,占7.30%;住房保障支出61.63万元,占8.43%;(其他科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205(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507.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商品及其他服务、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4.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67.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2024年预算数为33.5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2024年预算数为30.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3(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1.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0.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23年无此项开支,2024年为编制此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0%(或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但单位有一辆贵州红会捐赠车辆,所以在其他商品及服务中安排1.00万元经费,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各个学校视导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普通高中学费、住校费收入,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收入、招办报名考试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教育部门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预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