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工业经济、信息化、电力、工业安全生产、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科学技术进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工业经济、信息化、电力、安全生产、无线电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2.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负责会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建议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组织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负责全市工业企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3.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业(不合能源,下同)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编制下达全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制定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负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5.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指导,科技信息、技术统计和科技刊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负责我市与国际间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工作,推进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组织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中报和建设管理工作。
6.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工业经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协调工业企业交通运输。
7.负责指导、监督工业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行业规范.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推进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项目进行审批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制定并发布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指导企业实施。
9.负责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和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补助项目,以及科学技术、专利项目的推荐、申报、初审、督促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奖励资金、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项目补助资金、科技专项经费、专利专项经费以及其他科学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10.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等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及升规企业的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称评审及中级职称的初审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融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12.负责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园区内企业的产业发展、技术改造、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等方面开展指导服务。负责组织指导园区建设发展项目的推荐、申报、初审、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组织并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3.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14.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企业信息化、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5.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地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6.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市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运行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业运行监测,继续贯彻落实德阳“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工业挑大梁”和“重返前三”的战略部署,围绕存量倍增和增量突破计划,适时出台稳增长、促发展的产业政策,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发展,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产,支持重点企业提质倍增,锚定全市工业“五经普”和全年产值增长预期目标,推进“成本费用调查”专项行动,认真分析研判园区、各镇(街道)工业增长空间,指导辖区企业健全财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精准填报、科学统计。强化有关部门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努力实现我市工业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2024年我市工业发展增速保持位居德阳第一梯队。升规培育方面。安排专人,摸排调研,建立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名录,进行培育指导、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了解掌握培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努力发展挖掘潜力企业,实现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2.工业投资技改投资方面。完成两个省级化工园区扩区调整并进入全面建设实施阶段,加速推进川发龙蟒锂电新材料、川能投德阿锂业、国城基础锂盐等项目建设,依托化工园区,在绵竹形成材料化工产业生态圈;全力推进大唐国酒生态园酿酒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剑南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白酒产业集群成势,打造“世界级中国酒文化IP”承载地;奋力推动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更多专业化、精细化的配套企业,巩固发展与东汽战略合作关系,强化东汽产业供应链支撑;加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吸引更多优质生物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入驻生物科技城,增强绵竹生物医药产业的集聚效应,为绵竹生物产业发展蓄积强劲动能。
3.科技创新方面。鼓励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落地转化激励计划,开展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和产业化示范,加速推动科技成果集中转化。支持硫酸法钛白清洁生产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融入德阳大学科技城、中国装备科技城等战略规划,对接利用省内外高新技术和科研院所资源,提高协同创新能力,聚焦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型企业体质增量。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新认定省市级各类创新平台3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981.7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13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981.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1.7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安排支出预算198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66万元,占29.20%;项目支出1403.12万元,占7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1.7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0.13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1.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6.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81.7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8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6.25万元,占82.06%;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7万元,占13.04%;卫生健康支出42.26万元,占2.13%;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占2.0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2011101:2024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
2.行政运行 2011301 :2024年预算数为351.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汉旺计量站人员工资、以及机关办公运转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3.事业运行2011350:2024年预算数为92.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保险,以及办公运转包括办公费、差旅费。
4.其他商贸事务支出2011399:2024年预算数为1181.7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事务活动开展:退休人员经费35万元、聘请安全专家现场检查工矿企业经费3万元、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经费72.72万元、项目资金及专家评审费6万元产业存量倍增和增量突破专班工作经费22万元、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经费5万元、工业经济促发展专项经费18万元、川润公司搬迁款900万元、“散乱污”专项整治、存量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摸排服务费15万元、2022年度大企业大集团收入台阶政策奖补配套资金95万元、产业发展咨询费10万元。
5.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060799:2024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馆的运行和科普知识的宣传。
6、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1:2024年预算为7.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生活补助发放。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50.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部分。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4年预算数为25.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的单位部分。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2024年预算数为175.9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缴纳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部分。
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1.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 3.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2024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1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2024年预算数为22.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14.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2024年预算为9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三方机构用于我市磷石膏的排用情况进行核查。
15.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40.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8.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都为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照相关规定,接待省市相关人员到绵竹调研工业经济运行、工业企业发展、重大项目进度、科技创新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都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45万元,下降18.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空调2台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绵竹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
商贸事务—行政运行:指反应商贸事务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商贸事务—一般行政管理支出:指反映商贸事务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商贸事务—事业运行支出: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商贸事务—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指反映商贸行政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指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节能环保支出(类)
环保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