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孝德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3.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同城化发展,抢抓战略机遇,谋求创新突破,强力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建设“三高三地”,推动孝德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
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积极推动特色产业示范带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园区落地,壮大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苗木等一村一品基地建设,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持续抓好动物疫情防控,有序恢复生猪产能,多措施稳粮、增收、保供。
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高新区产业集群,做强下游产业,推动工业经济焕发新活力、增添新动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完善政企联系协调机制、丰富政企沟通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持续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老场镇基础设施,提升街道形象,增加营商吸引力,激发场镇活力。提升年画、年俗景区旅游环境,培育更多旅游实体和衍生产品,打造健康旅游生态,发展壮大以年画、年俗文化为特色的农文旅产业。
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突出年画、年俗、年味、年趣主题,加大“年文化”挖掘,推动“年文化园”、“年文化”度假区项目和画境绵竹·年画里乡村旅游综合体建设落地建成,促进规划“年文化”特色小镇建设。
加强传统文化人才培养。建立产学研农文旅融合人才培养机制,壮大农文旅融合发展队伍,打好“乡贤牌”,激活乡贤资源、凝聚乡贤智慧、汇集乡贤力量,鼓励引导乡贤参与农文旅融合发展。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动夜间经济、乡间经济、网间经济发力,提升参与性、娱乐性、互动性消费体验,创新驱动农文旅消费升级,因地制宜谋划农产品精深加工,挖掘乡土特色经济价值,打造更多更优本地特色品牌,拓宽旅游推介渠道,提升旅游品牌口碑。
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坚持做好社会保障兜底,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城乡生活、医疗救助;加大对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力度;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渠道扩大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农村道路沟渠、场镇厕所及污水管网、安置小区整治等民生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推动射水河生态廊道项目、年俗年画景区绿道项目建设,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提升景区“畅游”体验。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推广“有事来协商”基层特色协商平台,积极探索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联动起各方志愿力量,参与村镇建设。试点开展“微治理”行动,形成齐治理齐管护的新局面。
坚持对标先进,形成“更担当”的实干作风。倡导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敢于突破的理念,着力塑造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政府形象,让重信守诺成为政府工作的奠基石。用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实干担当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
坚持依法行政,实现“更科学”的政府决策。严格按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试点开展法治阵地建设和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透明成为常态。
坚持勤政廉政,营造“更清明”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考核注重实绩、工作重在平时的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持续推进“清廉绵竹”建设,保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孝德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人,镇政府设置有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工作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孝德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52.9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85万元,主要是因为在编干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52.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2.9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安排支出预算215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78万元,占81.60%;项目支出396.12万元,占18.4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孝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52.9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85万元,主要是因为在编干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2.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9.50万元、农林水支出653.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孝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2152.90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68.85万元,主要是因为在编干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1.74万元、占35.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2万元、占7.53%,卫生健康支出51.04万元、占2.37%,城乡社区支出419.50万元、占19.49%,农林水支出653.30万元、占30.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2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85.38万元、占3.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7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党建、人大、行政、妇联团委等办公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62.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1.0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419.5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场镇运行保洁、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653.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民兵训练、15个村社区治安巡逻社会创新及社会综治经费等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9.82万元,主要用于:年画村4A景区运行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5.3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孝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公务车2辆,其他车2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孝德镇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孝德镇2023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孝德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6万元,比2022年164.02万元预算减少4.56万元,减少2.7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孝德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孝德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我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反映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村社区综治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支出: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财政办公用品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妇联运行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机关党建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社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五保户救济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18.城乡社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社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1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测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1.农林水事业运行支出: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其他农业支出:反映三资人员经费支出。
23.农林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4.农林水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村社区维稳经费支出、村级办公经费。
2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养护: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6.商业服务业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年画村景区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